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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网友“热血僵尸”所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
http://www.cjbd.com.cn  发布时间:2008年7月28日 17:21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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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7月14日,网友“热血僵尸”在长江巴东网论坛发了一篇名为“八旬老人四处求助,弱智孙子形同孤儿”的贴子,该贴子反映了水布垭镇大岩村6组杨x伸、杨x文要求水布垭国土资源所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的问题。此问题,水布垭镇信访办、三友联络组、大岩村委会、水布垭国土所已于7月10日现场给信访人答复。7月23日,水布垭镇党委、镇人民政府再次组成专班,进行了调查和解释,现答复如下:

    一、网友“热血僵尸”反映的问题

    水布垭国土资源所未按约定,将14000元房屋拆迁费用(属水布垭至恩施550kv供电线路补偿)以杨x文的名义在信用社存入专帐的方式支付补偿款,导致杨x伸、杨x文到水布垭政府信访办、国土所上访,请求解决。

    二、当事人基本情况

    杨x伸,男,现年70岁,家住大岩村6组。
    杨x文,男,出生于1990年4月,系杨x伸之外孙。与其父杨x刚一起生活,现住大岩村6组。
    杨x刚,男,生于1952年3月,原是本镇石门台村6组人,1987年2月与杨x伸之女杨x花结婚,到杨x花住处落户。1990年4月,与杨x花生育一子,名杨x文,1992年丧偶,现居住大岩村6组。

    三、情况调查

    现查明,2007年7月,因恩施至水布垭550kv输电线路建设的需要,大岩村6组杨x伸、杨x刚、杨x文居住的房屋须拆迁。水布垭国土资源所与协调专班调查实物指标时,杨x伸将杨x刚、杨x文居住的两间房子赠予杨x文,并对自己户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了核对、签字。杨x文户内房屋补偿款合计19509.09元。2007年7月,在杨x伸强烈要求下,水布垭国土资源所书面承诺,将部分补偿款14000.00元以杨x文的名义在信用社存入专帐。经杨x刚与杨x文申请,大岩村委会按照恩水550kv输电线路补偿款支付办法在国土所领取补偿款后,于2007年先后七次向杨x刚、杨x文支付补偿款和木材款共计20509.00元。具体领取情况:杨x刚单独于2007年7月20日、8月29日、8月30日、9月18日、9月29日分别领取:1000元、500元、500元、9009元、150元,小计11159元用于杨x刚、杨x文建房;杨x刚与其子杨x文于2007年9月1日至10月共2次分别领取500元、8850元,小计9350元,此前杨x文一直称没有与杨x刚共同领取补偿款,并谎称此两笔资金系他人冒领。2008年7月23日,经杨x文再次核对确认领条上他与杨x刚二人的签名后,承认了与其父杨x刚共同领取补偿款的事实。

    四、答复意见

    1、水布垭镇国土所和大岩村委会支付杨x文补偿款及时、合法,不存在挤占、挪用和冒领现象。杨x文在2008年4月前未满18周岁,杨x刚是其第一监护人,有责任和义务处理杨x文的相关事宜,杨x刚领取补偿款11159元合法。所建房屋属杨x文和杨x刚父子居住使用合情合理,且建房是在大岩村委会全程监督和协助下建成的,支出合理。余下9350余元是由杨x刚与杨x文共同领取(有二人签字作证)。

    2、水布垭国土资源所承诺的以杨x文的名义存入专帐的方式,经杨x文及其监护人杨x刚的要求,变更为现金支付方式是合法有效的。

    3、当事人若对此意见不服,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
(责任编辑:许武才 校对:边文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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